新疆将鄯铁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准东东部矿区物流园项目初步设计公告
新疆将鄯铁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准东东部矿区物流园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将鄯铁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准东东部矿区物流园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备案证编号:新准经发备函〔2025〕16号),项目业主为新疆将鄯铁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将鄯铁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转载站3栋,储煤棚、汽车卸煤棚、综合修理车间、备件库、给水净化站各1栋,起吊间2栋,办公生活区1栋。配套消防泵房、污水处理间、电锅炉房、汽车快装站、运输机走廊、场外水电路等附属设施。
2.2项目建设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服务内容:新疆将鄯铁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准东东部矿区物流园项目的勘察(含定测)和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概算编制等)成果文件编制服务及为完成该项工作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测量、现场勘察、成果文件汇报等工作,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全过程等服务工作。
2.5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满足①和③或同时满足②和③: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资质)甲级资质】资质,投标人在近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企业近年业绩:近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设计能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须应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5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可自行登陆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做为证明文件)
3.5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各专业设计人员齐全,且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承担相应工作的技术水平;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