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社会福利机构附属设施配备及消防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社会福利机构附属设施配备及消防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BJZFCG(2025CS)002-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社会福利机构附属设施配备及消防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社会福利机构附属设施配备及消防改造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于田县现有各个福利机构进行维修和更新厨具、卫具,淋浴、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相关电器设施设备、供热、电网网络及线路,给排水(污水处理)管网硬化等;对墨玉县兴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进行配套装修。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