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县陈集镇村级道路及雨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临泉县陈集镇村级道路及雨水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泉县陈集镇村级道路及雨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临泉县陈集镇村级道路及雨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投资〔2025〕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临泉县陈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临泉县陈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徽省临泉县陈集镇
2.2建设规模:临泉县陈集镇村级道路及雨水管网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临泉县陈集镇朝阳社区、水寨、丁庄等13个村居,新建混凝土道路,总长度约8.4535公里,总面积约2668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网约450米,配套检查井、雨水口;新建4座涵管桥,1座平板桥等,完善交安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5535240.94元。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2.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