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德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广德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广德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投【2024】38号
1.4
招标人:广德市卢村乡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广德市卢村乡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广德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GDS-GC-GK-2025033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DS-GC-GK-202503300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市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水华预警与防控工程等。
2.7 投资估算:约2990.74万元
2.8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540日历天,设计(勘察)周期同施工期,依据上级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具体实施。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总承包各阶段工作深度和工作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方面:编制初步设计并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界定的工程规模、功能、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从初步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进行总承包。
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期水保工程、施工期环保工程等)、协助法人单位开展的各项验收、工程交付等。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除卢村乡建设内容外,柏垫镇、誓节镇、东亭乡、四合乡、杨滩镇、邱村镇和新杭镇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也纳入到本项目中。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确保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含专题报告)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以具有相应设计(勘察)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勘察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设计单位须为同一家单位。
(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种资质,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至少须满足下列业绩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1)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2)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3)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说明:
(1)类似项目:指在单项合同内容中满足以下指标的项目:工程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或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生态修复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可补充提供合同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可补充提供合同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