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燃气昌平有限公司2025年度技改和维修等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第12包金属包覆软管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AC058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燃气昌平有限公司2025年度技改和维修等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第12包金属包覆软管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747-2560SCCZAC05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燃气昌平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采购北京燃气昌平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始实施的技改和维修工程用金属包覆软管,项目具体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以招标人实际使用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北京燃气昌平有限公司2025年度技改和维修等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第12包金属包覆软管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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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2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3.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营业登记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2自2018年起,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3.3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除应提供其制造商第3.2.1条款中制造商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文件:3.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有生产企业的委托,且为一级代理商。自2018年起,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3.3.2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北京地区唯一代理正本授权函(须为直接授权,不接受转授权)。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省级或国家级检测部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3.6投标人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产品责任险有效保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