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泾源县大湾乡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变更公告
泾源县大湾乡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泾源县大湾乡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
二、原公告时间:2025年04月16日
三、变更内容: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原招标文件1.4.1(B)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资格后审)中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其他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