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十公司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精装修专业分包标段1招标公告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室内装修”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 。
招标编号: ACEG-202504829001 。
二、
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长丰县智能家居及汽车配件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位于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裴户路与昌湖路交口东南侧,建筑面积约30585.73m2,其中包含新建2#厂房、1#、2#岗亭,建筑面积约23758.23m2,办公楼精装修面积约6827.5m2。项目包含:2#厂房、1#、2#岗亭、办公楼室内精装修以及室外道路、公租房改造、景观、绿化、雨污水、给水(生活给水、消防水、智慧灌溉)、景观照明、消防电等,建筑最高高度为25.2米,单跨跨度最大约为22米,其中钢结构厂房面积为:23699.41平方米,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 980.00万元,具体以控制价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2、资质、证书类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至今)500万元以上的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合同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履职不得低于22天。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投标人同步上传有效安全员证、身份证、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s://cg.aceg.com.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