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服务安阳市眼科医院眼底视网膜激光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眼科医院眼底视网膜激光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眼科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市眼科医院眼底视网膜激光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眼科医院眼底视网膜激光机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ZXYCG-2025-057;
3.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4.交验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6.质保期:3年。
7.项目预算:26万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一年内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