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城北厂二沉池挡水板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城北厂二沉池挡水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址:南川污水处理厂(城北厂)。
2.2 建设概况:南川污水处理厂(城北厂)二沉池出水堰经过20年的运行,出现较严重变形和锈蚀。因此,现将出水堰更换为304不锈钢材质,从根本上改变出水堰的整体现状。
2.3 建设内容:拆除城北厂2组二沉池挡水板、出水堰板及其安装支架,重新制作安装304不锈钢材质(厚度3mm)挡水板、出水堰板。现状三角出水堰中,单个三角堰流量为0.000821m3/s,总过流能力为2.3m3/s,满足现状处理水量要求。同时,对出水堰负荷为1.8L/s×m,介于1.5~2.9L/s×m,现状过流能力及出水堰负荷均满足要求,采用现状堰板规格尺寸。
2.4供货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5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日历天内,供货方按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2.6质保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为止。
2.7合同签订单位: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3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