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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1 数据编号: 8066308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工程详细勘察招标公告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工程详细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工程详细勘察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4〕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是以氯为核心的高端新材料,主要建设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6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装置、21.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2.15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以及生产装置配套罐区、装卸站、冷冻站、空分装置、焚烧装置、火炬、原料及成品仓库、综合包装间、综合水泵站、循环水站、脱盐水站、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变电所、中央控制室、机柜间、生产办公楼、中央化验室、机电仪维修间等;项目总占地约48公顷。 2.1.2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出具详细勘察报告等全部成果文件,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2.1.3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学工业园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出具详细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数据分析等)等全部成果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工程勘察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2 00:00至2025-04-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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