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兴仁镇郝集等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沙坡头区兴仁镇郝集等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80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267.02万元,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33.38%),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