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徽州区智慧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龙井三路(信行一路-区示范幼儿园)停车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徽州区智慧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龙井三路(信行一路-区示范幼儿园)停车场工程项目已由黄山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徽发改投资【2021】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市徽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市徽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徽州区智慧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龙井三路(信行一路-区示范幼儿园)停车场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HJAGC2025G057;
2.3建设地点:徽州区岩寺镇;
2.4建设规模:起点位于龙井三路与信行一路交叉处,终点至区示范幼儿园,道路全长1.658千米,按现状道路等级改造(不含平面交叉口改造),混青砼路面19595平方米(其中K1+265.703-K1+423.904段路面挖除重建),现状停车位改造580平方米、153个,新增雨污水管网各180米及管网修复,树池184个,更换行道树125株,人行道新建3840平方米、修复531平方米,配套宽3-6米、长1060米的绿道,新建、修复侧石,升降改造雨污水井、标志标线等;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道路改造、现状停车位改造、雨污水管网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13440918.97元;
2.10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