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于都振堃建材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拟新建禾丰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约5万亩,涉及禾丰镇华堂村、隘下村、坪山村、亭子村、禾丰村、东光村、大字村、黄塅村、库心村、珠塘村、黄田村、石迳村、园岭村、中坊村、营前村、金盆村、麻园村、陂角村、大湾村、尧口村,以及利村乡花坛村、下渭村、连塘村、渭田村、回龙村、三坊头村、狮石下村、利村村、洛村村、茶坑村、上坪村,共2个乡镇31个村。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9700万元。
2、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自筹。
3、招标范围:对应本次招标项目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包含本项目的地勘、测量、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本项目批复必备的相关专题。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4、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要约价为712.91万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费、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费)。
5、建设地点:于都县禾丰镇、利村乡。
6、勘察设计计划工期:本项目总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7、质量标准:
(1)勘察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关于工程地质勘察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地质详勘并通过审核,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资料。
(2)设计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人员、信誉、其他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能力。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即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及水利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