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50303030193733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d,年处理垃圾量36.5万t,设置2条500t/d垃圾焚烧线和1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中标人负责安排具有运输能力的运输车辆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负责装车,完成相关手续及转移联单办理,中标人按指定路线运输至符合飞灰处置条件的填埋场,根据填埋场处置飞灰的相关要求办理入场手续后,由中标人按填埋场的要求卸车后规范填埋处置飞灰。每年飞灰年产生量约8200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飞灰外运处置数量达到8200吨,以最先到达的时间为准。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从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至填埋场。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运输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填埋场(提供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为具有经营权的填埋场,则经营期限应能涵盖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同时提供填埋场有效的环评批复、填埋场环境保护验收证明资料,填埋场须取得环保部门同意该填埋场接收豁免飞灰并进行填埋处置的函件,同时填埋场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fgl.sthj.guizhou.gov.cn:8889/#/login )上完成注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运输及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财务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