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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2 数据编号: 807037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中国铁建17局冯家山水库宝鸡市供水干渠改造及应急备用供水管线工程(一期)项目(管材)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5-26-2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7局冯家山水库宝鸡市供水干渠改造及应急备用供水管线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宝鸡市发改委以宝发改农发(2023)3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宝鸡市冯家山水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中省财政资金及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冯家山水库宝鸡市供水干渠改造及应急备用供水管线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冯家山水库宝鸡市供水干渠改造及应急备用供水管线工程(一期)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宝鸡市冯家山水库,工程起点位于冯家山水库左岸,距大坝坝址直线距离约0.5km,工程终点至冯家山水库总干渠现状宝鸡市城市供水取水站,工程主要由竖井式进水口、输水隧洞、输水管道组成,其中进水口主要包括竖井前进口段、竖井、闸室以及场内道路组成,输水管道主要包括输水钢管、调流调压阀井、末端调流池以及其他附属阀井。新建线路总长度约3.35km。其中竖井前进口段长度48.45m,竖井顺水流长3.2m,竖井后隧洞长度2039.81m(包括隧洞管道连接段17m,隧洞暗埋长度2036.81m,明洞长度3m),输水管道总长约1259m(包括主管与支管),选用管道公称直径为400mm~1800m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管材包件(适用于17局冯家山水库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焊接钢管检测报告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至少包含焊接钢管物资)在工程施工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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