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荣县双溪水库灌区配套改造工程临时用地(干渠段)土地复垦项目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荣县双溪水库灌区配套改造工程临时用地(干渠段)土地复垦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荣县双溪水库灌区配套改造工程临时用地(干渠段)土地复垦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局【2023】5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土地复垦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局【2023】5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自贡市荣县旭阳镇和双石镇。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荣县双溪水库灌区配套改造工程临时用地(干渠段)复垦责任面积8.7313hm2。根据损毁土地现状,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和适宜性评价,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可分为十大复垦单元,复垦方向为水田、旱地、果园、乔木林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田坎,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
2.1.3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标段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