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己由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办以鞍发改可研审(20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鞍山赢顺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达道湾街道、宁远街道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改造村庄包括:小台子、张忠堡、新堡村、双楼台、包董岳、大阳气、孙周新、烟狼寨、大郑台村、邢阳气村共计10个村庄7552户居民。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改造pvc给水主管线1.417万米、改造pvc等支管线47.03万米、入户pvc管12.81万米,道路恢复面积58221平方米、智能水表7552个,泵站工程10座,智慧水务系统1项。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5月22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6年05月17日;
标段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E210387ET03000001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供水管网工程、加压泵站工程、安装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等
标段类别:施工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8764.26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电汇、汇票。
2.3其他: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二次供水加压泵站10座、新建智慧水务平台1座,新建室外供水管线约585km,新建室内供水管线约75.5km,道路恢复面积约5.85万㎡,新建智能水表7552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