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福县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安福县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
(二标段)招标公告
安福县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二标段)已经安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安发改核字(2025)10号),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安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安福县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二标段)
三、工程地点:安福县城区(曾家、周家村、西林、阳家、荷叶湖、左家、李家村、老冻背村、山头村、渡头、天安家园、花园岭村、长塘)
四、工程概况:铺设雨水管道、安装检查井和排水泵站及池塘清淤等。
五、资金来源:超长期国债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投资约519.16万元
八、招标范围:铺设雨水管道、安装检查井和排水泵站及池塘清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含的内容为准)
九、建设工期:180天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委托代理人: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