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20250946
1.3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集团公司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合规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并出具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报告和我方要求的文字材料等(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服务期两年,合同签订后至次年12月末完成审计专业服务,并出具满足相关规定、要求的成果文件及采购人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等,可视项目进展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参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1〕20号)文件下限取费标准的30%(30%是最高限价)。采购金额预计36万元/2年,以实际发生为准(含税等全部费用)
1.7其他:/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2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资质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3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4参与审计项目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人、审计人员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