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公开招标(三标段:蠡县公司)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公开招标(三标段:蠡县公司)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公开招标(三标段:蠡县公司)
二、标段(包)编号:20250103020191338001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将蠡县公司飞灰运输至中标人指定位置,并将飞灰依法进行卸货并进行填埋处置,每年飞灰年产生量约12700吨。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招标人指定地点。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运输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填埋场(提供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提供填埋场有效的环评批复、填埋场环境保护验收证明资料,填埋场须取得环保部门同意豁免飞灰填埋的函件,同时填埋场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http://211.90.37.192:81/index.jsp)上完成注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财务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一项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并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