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大学2025年北校园中山医学院智慧环保型解剖学实验室及标本库装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2025年北校园中山医学院智慧环保型解剖学实验室及标本库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大招(工)[2025]009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5年北校园中山医学院智慧环保型解剖学实验室及标本库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182.7804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7804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中山大学2025年北校园中山医学院智慧环保型解剖学实验室及标本库装修工程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改造情况见本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90天。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或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 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
方式: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中大招(工)[2025]009号
招标代理编号:ZB-15-04A-2025-D-E08079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5年北校园中山医学院智慧环保型解剖学实验室及标本库装修工程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 的委托,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及其相关服务。
招标单位:中山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5年北校园中山医学院智慧环保型解剖学实验室及标本库装修工程
二、本招标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旧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5089
传真:020-8411509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人:吴松浩、张亮、章纯、邓汉涛、池锦俊
联系电话:13729860520、16620576633
邮箱:wush@gcbidding.com
三、建设地点:中山大学北校园。
四、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中山大学2025年北校园中山医学院智慧环保型解剖学实验室及标本库装修工程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改造情况见本招标文件。
五、本工程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号】:中大招(工)[2025]009号—01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标段招标内容为中山大学2025年北校园中山医学院智慧环保型解剖学实验室及标本库装修工程;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827804.49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柒仟捌佰零肆元肆角玖分)。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招标单位已落实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示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