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项目(二期)—自然村庄村落及聚居点道路、环境整治项目设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项目(二期)—自然村庄村落及聚居点道路、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项目(二期)—自然村庄村落及聚居点道路、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朝发改项目〔2023〕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朝天区大道农业资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元市朝天区大道农业资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朝发改项目〔2023〕9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元市朝天区欣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辖区内
2.2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及提升自然村庄村落及聚居点配套生产道路、人居环境整治
2.3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