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英达里亚河77+173至90+180河道末段清淤疏浚工程监理标段公告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英达里亚河77+173至90+180河道末段清淤疏浚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库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库发改基字〔2025〕114 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库车市水资源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阿克苏地区宇麒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库车市哈尼喀塔木乡。
2.2 项目建设内容:对英达里亚河82+413-90+180渠段(本次实测号0+000-7+767,总长7.767公里)及1#分洪口(接英达里亚河4+235,0.646公里),总长8.413公里进行清淤疏浚工程。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对英达里亚河82+413-90+180渠段(本次实测号0+000-7+767,总长7.767公里)及1#分洪口(接英达里亚河4+235,0.646公里),总长8.413公里进行清淤疏浚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对项目区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暂 定贰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施工监理标段: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 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