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水处理站人员外包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水处理站人员外包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4-CG-250418717、SXZB-250387411JNF874/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水处理站人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254-CG-250418717、SXZB-250387411JNF874/01),已由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水处理站人员外包服务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1)设备运维:负责水处理站内设备运行维护,添加对应的水处理药剂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处理水质达标。
2)数据记录:负麦记录水处理过程中的各种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绿化养护和保洁:负责水处理站的绿化养护和日常保洁工作。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外包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