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从化净水有限公司2024年中心厂、太平厂、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设备大修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从化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州从化净水有限公司2024年中心厂、太平厂、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设备大修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222)
二、 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 采购内容:确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中心厂、太平厂、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干化设备大修项目施工。
五、 项目最高限价:(含税)¥907,242.04元(人民币玖拾万零柒仟贰佰肆拾贰元零肆分),税率9%。不含税¥832,332.14元(人民币捌拾叁万贰仟叁佰叁拾贰元壹角肆分),其中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为58395.76元。
注: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含税及税前造价,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非竞争性费用,报价时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供应商应当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1项同类型污泥干化设备维修或改造项目的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0万。(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资格条件。供应商需承诺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驻场管理。(格式见《承诺函》)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由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响应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5年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格式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五)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供应商需承诺施工过程中,专职安全人员应驻场管理。(格式见《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