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副井及排水系统恢复—排水钻孔——采购公告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副井及排水系统恢复—排水钻孔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副井及排水系统恢复—排水钻孔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范围:在阜平矿业有限公司副井西南方向布置1个排水钻孔,钻孔工程量240.1m(包括钻孔、管材、扫孔、固管、测井、封孔、水电、搬迁、井场建设、技术工作等),具体内容详技术标准和要求;
2.2建设地点: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炭灰铺煤矿;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B、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C、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钻探(井)、水文或地质专业】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D、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E、业绩要求:2022年4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孔不少于200米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施工合同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F、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