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东区及走廊冷媒水管道维修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东区及走廊冷媒水管道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
1.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东区及走廊冷媒水管道维修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JYGK-20250313-006。
(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76-076025Z07045。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工程类。
7.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供货。施工工期60个日历日。具体实施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生产计划情况而定,招标人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电话等方式通知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生产组织情况,分批、分次实施,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令为准,累计计算工期。
8.实施地点: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济南卷烟厂厂区内。
9.项目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为联合工房东区及走廊冷媒水管道维修。投标人须完成管网设计、设备的选型采购、供货运输、拆除装卸、安装调试、吊顶的拆除与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2817039.58元(含税),本项目无暂列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