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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3 数据编号: 808584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北区)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北区)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北区)室外附属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北区)(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以东海行审备【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北区)室外附属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果园路东侧、祥云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室外附属建筑面积约26422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1999.303238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五号(北区)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包含小区内景观、道路、铺装、围墙、健身设施、绿化苗木种植、养护、种植土及造型种植土回填、雨污水、景观水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本工程材料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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