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诏安县哈溪水库工程监理公告
诏安县哈溪水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哈溪水库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农业【2024】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哈溪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诏安哈溪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2.2 工程规模:哈溪水库坝址位于东溪流域左岸支流金溪上,红星乡五洞社区下游约 0.2km的河谷上,坝址以上流域面积 41.6km2。另外在邻近支流进水溪上修建拦水堰,通过引水隧洞将进水溪上游河道来水输送至哈溪水库,进水溪挡水堰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5.0km2。引水隧洞流量按保证率 p=90%的情况下满足哈溪水库的用水需求为原则,隧道设计引水流量是1.0m3/s。哈溪水库设有坝后式电站,装机容量2000kW,电站通过水库弃水和供水过程发电运用;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8898.5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0333万元,预备费4978.7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323.2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132.76万元。施工总承包(EPC)建安费中标价35670.69万元,预备费4978.73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哈溪水库工程监理,监理内容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水保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项目;
2.5 最高控制价:631.34万元;
2.6 质量标准:①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优良要求;③环境保护监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优良要求;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 1278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