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5-2027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5-2027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7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
2.1.3工程建设规模:2025-2027年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建设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工作,涉及周边地表沉降、管线沉降等,基坑安全等级涉及二级、三级。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2.2招标内容:检测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监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检测监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
(一)主要检测、监测内容包括:基坑监测、地基基础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含焊缝超声波探伤、X射线检测及涂层厚度检测)、路基路面检测、常规材料检测、甲供管材复验检测等水务工程主管部门、工程质监部门、发包人要求检测的项目。
(二)检测监测方案编制:
1.根据项目特征及类型、相关标准及规范、施工图、施组方案、施工计划、检测监测技术要求等编制对应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方案,报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核确认后,在工作任务书发出后10日内向发包人备案,并经监理单位下达执行指令方可实施。
2.原则上单项工程检测监测方案预算不得高于该单项工程概算对应检测监测费用,若出现非承包人原因导致超概算对应检测监测费用情况,承包人必须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并将方案报监理单位组织审核。
3.编制的检测监测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由发包人留存,并根据需要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如需调整方案,各方需按照原审批流程办理审核及确认手续,方可执行新方案。
(三)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发包人、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四)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需要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五)确保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根据有关规范及规定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项目不因检测工作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及验收。
(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期间,每批次于现场取样后3天内提交检测初步报告,10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七)服务范围除上述检测、监测工作外,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汇报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每月25日提交月报、每三个月提交一次季报、工作小结等阶段性报告。
③建立检测监测工作记录台账及不合格检验记录台账,主要应包括检测监测的时间、对应施工点、检测监测内容、报告出具时间、对应内容单价(合同单价)及合价、累计完成合同总价占比等情况,每月与施工、监理单位对数并更新。
④当预估产生的检测监测费用与现场施工进度偏差超10%时,应触发预警动作,提醒监理单位及发包人。
⑤对监测资料进行记录并存档以备查用,结合施工工况、天气情况、周围环境变化综合分析和判断,并提出相关建议。
⑥严格按《广州市水务局关于严格规范落实水务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有关规定的通知》、《广州市水务局转发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水质安〔2018〕139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工作。
(八)本次检测、监测招标内容如涉及在消防、公路、铁路、桥梁等其它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专项检测、监测服务,但承包人不具备专项专业检测、监测资质,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承包人可将该部分检测、监测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消防、公路、铁路、桥梁等其它专业工程检测、监测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在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各提交一份分包合同。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两年或实际委托的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二者以先到为准),发包人终止向承包人委托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的质量检测、监测服务期自委托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两年,并且质量检测档案经档案馆验收合格,二者须同时满足。
2.2.4最高投标限价:858.73万元。
本项目暂定合同总额按最高投标限价签订,投标报价得分按投标人报的下浮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