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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4 数据编号: 8090305 所属类别: 采购意向

河北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日期: 2025-04-24 1#_#2#_#3#_#4#_#5#_#6#_#7#_#8#_#9#_#10#_#11#_#12#_#13#_#14#_#15#_#16#_#17#_#18#_#19#_#20#_#21#_#22#_#23#_#24#_#25#_#26#_#27#_#28#_@_@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管理运维服务项目#_#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印刷服务项目
  ?#_#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_#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服务项目#_#廊坊市空气质量实时管控平台运行维护项目#_#廊坊市市级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_#全市水环境监测预警与评估分析技术服务项目#_#廊坊市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_#市级水质自动站老旧设备更新项目#_#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_#廊坊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填平补齐建设项目#_#廊坊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项目(一期)#_#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_#廊坊市放射源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_#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性监测项目#_#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项目#_#机动车尾气检测监控网络运维服务项目#_#遥感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_#廊坊市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查能力建设项目#_#廊坊市“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_#廊坊市危险废物智能化环境监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_#廊坊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工业园区)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_#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自动站(交通站)运维服务项目#_#廊坊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_#全市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_#市环境监控中心实验室服务项目#_#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_@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硬件运维、软件运维、线路服务、安全服务、驻场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信息化各平台全年运行稳定;保障局内办公设备正常运转,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各平台稳定运行率100%;普通故障处理时间小于等于2小时;重大故障处理时间小于等于4小时。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1年
  9.地点: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采购内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内部资料、宣传品、刊物、其他及其相关内容的打印、复印、录入、排版、印刷、装订等以及相关纸塑制品印制及制作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机关日常文件资料印制服务需求,提高印刷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
1、文件排版格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标准执行。
2、印刷成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1年
  9.地点:本机关
  #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秩序疏导服务、水电暖保障维修服务、消防维保服务、电梯维保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办公楼提供日常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疏导、水电暖维修、消防以及电梯维保工作。确保工作环境整洁,办公水电暖稳定运行、保障单位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一年
  9.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该项目分为abcde包详见招标文件。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a包:廊坊市工业园区、建成区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b包:廊坊市生态环境视频监控信息技术服务;c包:农村散煤复燃监控信息技术服务项目;d包:廊坊市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视频监控服务项目;e包:廊坊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周边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
  a包:提供123个点位的视频监控服务,监控半径1.2km,具备7*24小时电力供应,配备稳定的传输链路。
  b包:监控点位合计347个,监控半径不小于3km,具备7*24小时电力供应,配备稳定的传输链路。
  c包:提供8个高杆视频监控技术服务。
  d包:对已建成的457个监控点位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智能识别散煤复燃。
  e包:提供8个点位视频监控服务。
  7.采购标的数量:一家。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大气污染源信息收集、智能数据分析研判服务及精准预测预报与指导帮扶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大气污染源信息收集、数据分析研判、组织专家研讨会等服务工作,为我市改善空气质量,完成部、省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指标提供各项技术支撑。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
  
(1)大气污染源信息收集:组织专业调查人员,通过地面调查与监测、空中调查等方法,对廊坊市污染源进行立体式调查与监测,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专报。
  
(2)智能数据分析研判服务:利用国内外气象数据平台及发布系统,提供多种数据可视化效果图,同时结合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问题进行精准分析,精准管控。
  
(3)精准预测预报与指导帮扶服务包括专家咨询与专项研讨会、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精准指导服务、空气质量精准预报预测服务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1年
  9.地点:廊坊市#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针对廊坊市空气质量实时管控平台开展第三方运维服务,包括空气质量实时管控平台软件运维、16台路侧车流量雷达采集设备运维、10套传感终端设备运维。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平台正常运行,满足管理需要,持续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支撑。
  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对管控平台运维过程中,由供应商负责对所运维设备的普通耗材及部分易损易耗零部件及时更换以确保管控平台正常运行。如有设备贵重零部件损坏或设备到达寿命年限导致管控平台无法正常运行,需要进行更换时,由采购人负责另行采购并更换。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廊坊市空气质量实时管控平台进行运行维护及部分升级,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相关要求。对监测传感设备运维过程中,需日常巡检、日常清洁、设备数据校准。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地点:廊坊市#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32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辅助设施等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质自动站运行管理,确保 32 座市级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以获取高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及时掌握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动态变化,为科学治污提供数据支撑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24)、《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 号)、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手册、国家地表水监测仪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
  9.地点:廊坊市#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日常巡查、技术咨询、水环境污染成因评估、卫星遥感综合分析等技术服务。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日常巡查、技术咨询、水环境污染成因评估、卫星遥感综合分析等技术服务,提供必要配套工作,为全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确保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本项目需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参照(不限于)《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廊坊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廊坊市河流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19日
  9.地点:廊坊市#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资质认定 cma 资质(有效期内),且 cma 资质附表中包括服务内容所列各项水质、流量检测资质(不含水生生态监测)。
  4.本项目采购内容:廊坊市重点河流水质及流量监测、重点河流污染趋势分析水质监测、廊坊市国控考核断面水生生态监测。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满足《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需对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流量定期进行检测,对国控考核断面进行水生生态检测,检测数据及监测成果作为考核和日常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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