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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4 数据编号: 809274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外管网非开挖修复项目项目公告

外管网非开挖修复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外管网非开挖修复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厂区外污水管网修复,由于该段污水管网塌陷和破裂污水渗入旁边的濑溪河中,导致环境受到污染,给周围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困扰,遂将修复该段管网采用非开挖修复方式,对现状管道进行紫外光固化修复。(具体详见清单)
2.2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厂区外污水管网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b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企业自行承诺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以上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的2025年1-3月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投标人在设备和人员方面具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提供施工能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25年1月至3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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