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同心县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同心县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同心县一期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同心县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外,其余由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LH-DLHT-2025-003
2.2建设地点:同心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采取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建设总规模15000亩,均为人工造灌木林,采用柠条播种造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