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尉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尉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JZCS)2025-032号
项目名称:尉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98000
最高限价(元):2745366.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尉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98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改造
一、二楼办公区,办公楼外立面改造;硬化停车场1300平方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彩色扫描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