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4.0公里堤岸工程)项目经理部地材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4.0公里堤岸工程)项目经理部地材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CRCC-1803JT-ZGC-2504-01
致各供应商:
本项目为水利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港池北部岸线生态修复治理二期工程(4.0公里堤岸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已具备采购条件地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谈判。
1.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为13 公里岸线东侧4 公里岸线,建设规模为新建3992m 生态护岸。建设范围为挡浪墙向海一侧的护岸结构,内容包括护面、护底结构,挡浪墙前种植土,挡浪墙及其基础。
2. 采购范围
2.1具体内容见附表1。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年产量不低于300万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商的授权。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2-2023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2022年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22年至今有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2022年至今)。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 2025年4月 24日至2025年4月26日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4月24 日至2025年4月26日
4.2本次采购文件采用网络发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