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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5 数据编号: 810449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北京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八十三)(海淀区万寿路街道)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八十三)(海淀区万寿路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八十三)(海淀区万寿路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    京 老旧办发[2024]7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铁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及政府补助,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万寿路西街9号院6号楼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5254.7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498.35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56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初步设计包含范围内所有旧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9号院6号楼包括但不限于:
1、外墙保温改造;2、外窗改造;3、屋面防水改造;4、楼道墙体清洗粉刷、灯具维修;5、户内上下水改造;6、公共区域线缆规整、单元门更换;7、空调外机规整;8、公区楼梯栏杆、扶手、踏步及休息平台修整,栏杆除锈刷漆;9、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10、部分室外阳台板加固等基础类改造工程以及配合改造需要拆改采取的施工措施,详见初步设计图纸)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    
2.5  其他    领取文件所需携带资料: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说明: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投资额在38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 /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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