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钢筋、水泥、粉煤灰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Documen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东南州宣威水库招标人为贵州水投宣威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财政资金、融资贷款,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26.75%、中央预算内资金39.76%、省级财政资金9.30%、融资贷款24.19%。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钢筋、水泥、粉煤灰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枢纽工程及供水工程施工所需钢筋、水泥、粉煤灰的集中采购;计划采购钢筋约34168.23吨,水泥约283390.64吨,粉煤灰约25685.15吨,具体采购种类及规格型号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结算数量为准。
2.3 项目总投资(元):523374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272023600.00
2.4 建设工期(天):1521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材料名称:钢筋、水泥、粉煤灰
2.7 数量:计划采购钢筋约34168.23吨,水泥约283390.64吨,粉煤灰约25685.15吨,具体采购种类及规格型号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结算数量为准。
2.8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9 交货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枢纽工程及供水工程等施工现场,具体以工程的施工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2.10 交货期(天):1521
2.11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规范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资格: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为钢筋生产制造商或水泥生产制造商,水泥生产制造商还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包含中热硅酸盐水泥、通用水泥)(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提供钢筋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③须提供水泥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中热硅酸盐水泥和通用水泥可由2个厂家分别授权;④提供唯一授权的生产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1条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