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EPC工程公告
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 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4)1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安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 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安国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安国镇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粗格栅渠、污水提升泵房、综合池、高密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消毒池、巴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等。项目配套建设供电、绿化、围墙、大门、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5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5日,竣工日期: 2026年1月11日。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1、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维护保修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高级及以上职称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