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川县安宁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建设项目金川工招23号2025-04-2511:03:00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金川县安宁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川县安宁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经信行审〔2023〕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等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经信行审〔2023〕18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设备采购安装一个标段
2.2 交货地点: 金川县安宁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站一座,日处理垃圾能力为20T等。
2.4 招标范围: 设备材料清单及材料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材料供货、运输、运营、保险、检测、验收及移交等相关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