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厚板轧机测厚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报批,项目招标人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新钢公司拟对厚板轧机测厚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报批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2招标编号:GCFW-2025-04-11号2.3项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提交环保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在项目试运行后60日内完成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6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及现行规范要求,编制符合规范的环境评价报告,并负责报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环境现状监测、选址合理性评估、土壤、地下地表水等评价、环评报告编制、专家评估评审等直至获得环评报告批复全过程所有工作;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报批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开展符合规范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及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进行验收公示等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单位应具有两名(含)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
近四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4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和本项目负责人要具有
至少两项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