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新邵县坪上镇筱筀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水利】新邵县坪上镇筱筀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25
HNSJ-202504SL-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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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09:30:00
新邵县坪上镇筱筀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J-202504SL-07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新邵县坪上镇筱筀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邵县坪上镇筱筀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能(2024)2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新邵县坪上镇筱筀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新邵县坪上镇筱筀村。
2.3建设规模:
一、废渣清理与转运工程:新邵县坪上镇筱笙村遗留的6处废渣堆中Ⅱ类废渣全部转运至管控区进行填埋处置,废渣转运量为 41724.2m3。
二、Ⅱ类固废管控工程:(1)修建一处Ⅱ类固废管控区,管控区库容约为5.44万m3;(2)挡土墙:在场地东南侧修建挡土墙,挡墙长度约为72.6m,平均高度为8m;(3)防渗系统:在管控区场底和边坡铺设防渗系统,场底防渗面积为1128.3㎡,边坡防渗面积为8894.5㎡。(4)渗滤液导排系统:在防渗系统上铺设 DN315渗滤液导排花管29.4m,DN200 渗滤液导排花管43.3m,DN315渗滤液导排实管34.5m,修建渗滤液收集池一座,尺寸为5m×5m×4m。(5)地表水导排:在管控区周围修建0.8×0.8m 浆砌石截洪沟435.7m,在平台修建 0.3×0.3m 砖砌排水沟685.9m。(6)封场防渗:在废渣堆表面覆盖阻隔防渗系统,防渗面积为10478.3㎡。
三、废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废水处理主要为管控区施工期产生的渗滤液以及施工现场冲洗废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物质,拟设计通过罐车将其转运至新邵县孙水河上游小涟河锑污染治理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废水处理量约为1300m3。
四、生态恢复工程:对渣堆原址、管控区和取土场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总面积为23806.4㎡。其中管控区采用撒播草籽的形式;废渣原址地势相对较平缓处采用撒播草籽的形式,地势相对较陡峭的地方采用厚层基材挂网喷播的形式;取土场采用撒播草籽的形式。
五、其他工程
(1)场内道路修缮803.3m,新建道路498.4m,路宽3.5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
(2)对管控区挡墙右侧位置处的溪流进行改道,改道长度约90.8m,改道后溪流的宽度约3m。
(3)修建安全警示牌2个和工程概况牌1个。(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邵县坪上镇筱筀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详见初步设计图纸).2.4.1设计部分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4.2 采购部分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2.4.3 施工部分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2.8.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2.8.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2.8.3.废水排放要求的质量标准:处理后的水质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等要求。
2.9其他: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