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二师供热锅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公告
十二师供热锅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二师供热锅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5]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师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二二二团、五一农场供热站进行节能降碳及安全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要求)
2.2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2团、五一新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