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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6 数据编号: 811061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黎川县潭溪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河塘村排洪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黎川县潭溪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河塘村排洪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潭溪乡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河塘村排洪渠建设工程 已由黎发改审批字(2025)2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招标人为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黎川县潭溪乡。
2.2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河塘村六组新建浆砌石排洪渠道长130米,宽2.5米,高1.5米;2、河塘村十二组新建浆砌石排洪渠道长700米,宽2米,高1.2米;3、河塘村十二组新建混凝土排洪渠道200米,宽1米,高1米,并配套安装一条长10米,宽1米,高1米的混凝土渡水槽,及原有水渠清淤等。
  2.3 招标控制价:1379833.63元。
2.4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段。
2.5 计划工期:150历天,预计 2025年 05月 25日开工,2025 年 10月 22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及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内)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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