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华陆公司-循环水站碳钢管道第七、八批-询比价项目公告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空分装置(含第四循环水站、第一换热站)EPC
循环水站碳钢管道第
七、八批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空分装置(含第四循环水站、第一换热站)EPC,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循环水站碳钢管道第
七、八批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编号:23075-XJ-PL078)。采购人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23075-XJ-PL078/01
标段(包)名称:循环水站碳钢管道第
七、八批-标段包01
* 采购内容及范围:
(1)投标人须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化学云采”网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个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金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或者其他影响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列入中国化学集团限制名单;没有列入华陆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限制名单。
(4)满足EPC合同要求,在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名单内。
(5)其他资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预付款为20%,采购合同签署并提交合格的技术协议约定的设计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到货款为50%,采购合同项下的全部设备(材料)发运到施工现场后,在确认收到卖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材料)的出厂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厂检验报告、出厂文件资料),交货文件完整齐全正确,开箱验收合格,交工资料满足数字化要求后,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验收款为20%,采购合同项下的全部设备(材料)安装完毕,并收到业主签署的装置验收合格报告,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买方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质保金为10%,项目完成工程审计后,且买卖双方完成合同结算,质保期到期后,如无质量问题,买方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