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乐区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工程(第二标段)土建项目公告
长乐区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工程(第二标段)土建项目 (项目名称) 长乐区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工程(第二标段)土建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长乐区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工程(第二标段)土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工程(第二标段)土建项目 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基[2024]12号,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九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长乐区江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区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工程(第二标段)土建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86080元(其中:暂列金4863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江田镇环山片区供水工程(第二标段)土建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标段划分: 不划分
2.5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