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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7 数据编号: 81213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5-SH130(2025CGZXGKZB0009)—厦门校区实验室通风系统活性炭更换专项—招标公告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5-SH130(2025CGZXGKZB0009)—厦门校区实验室通风系统活性炭更换专项—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华侨大学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5-SH130(2025CGZXGKZB0009)厦门校区实验室通风系统活性炭更换专项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厦门校区实验室通风系统活性炭更换专项,采购预算:36万元,项目内容: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包括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综合实验楼、泛华楼(A、B)2个楼宇共90台风机及40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遇项目预算调整或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不予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每年1-6月期间评审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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