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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7 数据编号: 812159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新建大浦路至一道新材供热蒸汽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大浦路至一道新材供热蒸汽管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所需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新建大浦路至一道新材蒸汽管道工程,管道设计起点为大浦路与盐池西路交叉口已建设的热力管网主管道(管径为DN300),设计终点为一道新材厂区红线东北角围墙内侧。管道总长度约155m,管径DN125,具体详见图纸。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新建大浦路至一道新材供热蒸汽管道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暂定6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03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费)暂按51.79万元计算,按最终施工审定价结算)。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4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信息归集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信息归集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7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