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天乐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榆林市横山区天乐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9.8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横山区天乐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林市横山区天乐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横山区天乐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榆林市横山区天乐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 办 采 〔 2018 〕 23 号 ) ; 相 关 政 策 、 业 务 流 程 、 办 理 平 台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 号);
(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