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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7 数据编号: 812236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天长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新街镇峰阳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长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新街镇峰阳村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天长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新街镇峰阳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 14 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tccg202504-032
项目名称:天长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新街镇峰阳村
预算金额:2569854.49元
最高限价:2345162.58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新建2.5m宽C30混凝土道路527平方,0.6*1.1砖砌沟渠530米,0.4*0.5砖砌沟渠80米,1*1.1砖砌沟渠30米,敷设De110塑料管517米,砖砌阀门井14座,村牌1座,环境整治2762平方,树脂屋面1973平方,改厕治污44户,成品垃圾桶9个,3m高太阳能路灯24座,栽植金桂35株,栽植紫薇106株等。
合同履行期限:不高于6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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