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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7 数据编号: 812297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山东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epc)—城区电力管廊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 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epc)—城区电力管廊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6789(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epc)—城区电力管廊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工程)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城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公路局家属楼、交通委小区等小区供配电设施土建管廊工程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管廊沟槽开挖回填,套管敷设、检查井及设备基础砌筑、路面恢复等。工程计划投资额约1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开工12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注:设计、施工均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8 工程计划投资额:约1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①-③项要求中任意一项:①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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